彰化基督教醫院爆發內部詐騙案件。一名女性牙科助理利用職務便利,盜用牙醫師印章開立虛假收據,向病患詐取醫療費用,涉及26名被害人,詐騙金額高達286萬2千元。檢方依詐欺取財、背信、偽造文書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起訴,彰化地院判處該女子應執行2年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方調查指出,劉姓女牙助自2017年起在彰化基督教醫院牙科部門擔任助理,主要負責病患掛號及協助牙醫師進行診療等工作。2024年1月間,她在利用網路系統為病患進行掛號作業時,發現多名病患尚未支付牙科療程費用,因而萌生詐騙念頭。
劉女隨後利用病患看診的機會,逐一向他們收取醫療費用。她盜取放置在診間的牙醫師印章,偽造開立「已繳清」的收據及相關書面證明文件交予病患,並要求病患以現金支付或匯款至其個人帳戶的方式繳納費用。
病患誤以為醫療款項已妥善繳交予醫院,實則全數進入劉女的私人口袋。 醫院財務部門後來發現帳目出現異常情況,隨即向警方報案。經檢察官清查,劉女的詐騙行為發生於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期間,短短7個月內共計詐騙26名病患。

被害人遭詐金額差異甚大,最少者2萬元,最多者達31萬元,合計詐取286萬2千元。 劉女在偵查階段坦承犯行,但未將詐騙所得返還被害人。
彰化地院法官審酌其犯罪動機、手段、所生危害程度及家庭狀況等情狀,針對26項詐騙罪行,每罪各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3月至6月徒刑,應執行2年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此判決可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