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南港輪胎前執行副總經理胡文埕,涉嫌利用採購職權收受模具廠回扣逾623萬元。最高法院今天(13日)駁回上訴,4年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胡文埕自1976年進入南港輪胎服務,2010年3月升任執行副總經理,同時兼任營運策略規劃小組召集人,負責模具部品、機械設備、附屬設施及計量、檢驗儀器等採購業務,其中30萬元至100萬元的模具採購案件,具有核定廠商的決策權限。
法院認定,胡文埕升任副總後不久,便向模具供應商表示,其供應產品品質不佳,且經常延誤交貨。廠商認為遭刻意刁難,又擔憂影響後續合作及訂單,因此決定自2010年9月起,每逢三節依南港輪胎在台灣採購新製模具金額的2%,以及中國地區採購金額的1.5%,交付回扣給胡文埕。

雙方維持一年後,廠商再將回扣比例提高至3%,直到胡文埕2014年3月31日退休才停止。3年多來累計交付回扣金額達623萬8000元。
南港輪胎事後進行內部查核,發現胡文埕涉嫌收賄,隨即報請刑事局偵辦。警方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查,將胡文埕帶回訊問。檢方偵結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判處胡文埕有期徒刑4年10月。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4年徒刑。全案再提上訴後,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