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南市議員陳皇宇遭爆替女大生「關說施壓」! 害員警遭處分

網紅Cheap昨(6日)在臉書爆料此事!台南市議員陳皇宇被指替一位出車禍的女大生,向台南第一分局關說施壓,要求將一輛「相關車輛」從「無辜車輛」改列入筆錄,還害員警被記申誡。

台南市議員陳皇宇。(圖/翻攝Tainan Pharmacist-陳皇宇臉書

Cheap指出,整起事件始於今年2月22日,發生在台南市東區崇善路某驗車廠旁機慢車道的一場車禍,當時有位女大生騎車行經該處時,前方有輛車正要進驗車廠,她左切閃避時沒注意到後方的來車,導致跟一輛BMW擦撞。

女大生覺得自己無辜,因為她檢查行車紀錄器,認為前方要進驗車廠的那輛車是導致她跟BMW擦撞的原因之一,要求第一分局員警把該輛「無辜車輛」改列入筆錄,但承辦員警調監視器後認為該車跟這起車禍沒有相關,兩度拒絕女大生一方的請求。

Cheap直指女大生的家屬後來找上陳皇宇幫忙去施壓關說,第一分局長於是要求該名承辦員警「配合」,不過該名員警仍是拒絕,因此慘遭記申誡,Cheap表示「一個依法辦事的人,最後被犧牲,只因為有人想要特權、有人想要選票…如果每一次都選擇沈默,那麼下次被踐踏的,可能就是你、是我,是每一個想要做對的事的人。」

台南第一分局分局長章振國。(圖/翻攝台南第一分局臉書)

對此,陳皇宇否認關說,表示當時只是接獲陳情以後,轉達警方希望能依法將女大生的主張納入筆錄中,該名女大生只是想跟警察陳述說:「有一輛轎車臨停,進而影響其行車路線」,但卻被員警反駁不採用,「我接獲陳情後,只是請員警依法將當事人的意見補充在筆錄裡,這樣也叫關說嗎?」、「員警不是車禍鑑定單位,為什麼不能讓當事人補述意見?」

第一分局局長章振國坦承陳皇宇「確實有來了解案情,不過從頭到尾我未與該位承辦員警有接觸,並未施壓」,表示該名女大生的父母,依據行車記錄器影像2度致電,請承辦員警對違停車輛製作筆錄,該名員警均拒絕,「交通分隊分隊長也認為應該列入,該名員警卻表示他才是承辦人,依然拒絕,女大生父母因此找上議員,議員有詢問分局,幹部也向該名員警轉達」。

章振國說,「絕對支持基層員警公事公辦,但本案原由是當事人女大生依據行車記錄器影像,主張前方違停車輛駕駛也應該製作筆錄,這是她的權益,員警卻始終拒絕、直屬主官請他加入,該名員警也拒絕,直到3月12日才製作筆錄」、「現在的基層同仁取締酒駕違規,如果長官敢關說,必然連長官一起錄進密錄器,移送法辦…我絕無關說、施壓…更何況從車禍事發當天到今天,我完全沒有跟該名員警說過一句話,或有過接觸」對投訴內容的『被議員施壓就跪了,叫員警配合一下』嚴詞否認。

至於該名員警被記申誡的原因,第一分局的督察組長陳志成否認外傳「找藉口說員警態度不好,就給他記申誡」,表示做這個處分的主要有2點考量,第1是「該名員警始終拒絕接受當事人主張,對違停車輛駕駛製作筆錄,交通分隊長請他做筆錄也拒絕」;第2是「受理案件時對女大生的父親說『找議員來施壓,我就要聽嗎?』,用語明顯不當,警方主要應讓當事人陳述、提出自己的主張跟證據,依法受理即可,不需回應另外的言語」。

陳志成強調,「肇事責任歸屬是由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並非警方,若當事人有意見認為要調查,就應該製作筆錄提供給車鑑會,而不需自行認定,該名員警表明會跟保訓會申訴,分局也尊重他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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