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億股票」贈愛妻!張忠謀昔愛將吳國精炒股 更一審判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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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更一審仍判有罪,並追徵不法獲利!「台灣光罩」公司執行長吳國精,曾送給妻子吳賴惠珍合計市值2.4億元的股票,被稱為「半導體業寵妻一族」,而他涉入的炒作禾昌興業股票案,更一審被判3年2月。

吳國精曾在張忠謀主持工研院時,擔任財務室主管,2017年入主「台灣光罩」公司當董事長,2020年他因炒股案被判刑,轉任執行長,「台灣光罩」當時對外宣稱,吳的個人投資案並不影響公司的財務。

回顧吳國精在2015年涉入的這樁炒股案,當時他是「上詮光纖」公司的大股東,因為發現「禾昌興業」這支電子零組件類股成交量少、股價低,容易炒作,在同年12月7日起透過親友或部屬的證券戶頭,跟他自己本身的資金,用「連續高買低賣」、「相對成交」的手法,將禾昌興業的股價壓低。

成功製造禾昌「交易量放大、交易活絡、具抗跌性」的表象後,吳還另外以「投資」的理由,讓「上詮光纖」董事長張立秋同意授權1.2億元內,買進禾昌興業的股票,隔年1月12日開始,就開始讓上詮的資金進場,禾昌股價因此被拉高,從2015年到2016年共計57個交易日,吳國精炒股成功賺進2千多萬台幣。

全案被提起公訴,據《ETtoday》的報導,吳國精辯稱是「單純投資行為」,他辯稱跟時任禾昌興業董事長陳福財是朋友,當時發現可能有人惡意要搶陳的公司的經營權,提醒陳要注意,他也以禾昌興業的優質基本面,建議上詮光纖投資,以利2家公司的後續合作與經營,後來他反對陳讓其子陳可宣接班,雙方才翻臉。

吳國精被控炒作禾昌興業的股票。(圖/Googlemap)

吳國精說,當時陳家父子以為他要搶禾昌的經營權,他才陸續出售禾昌的股票,希望能減少他們經營階層的敵意,後來股價回跌時他也有進場回補,並沒有短線炒股,上詮光纖當初買入的禾昌興業股票後來都上漲,並沒有虧損。

整個案子一開始由新竹地院審理,一審宣判他無罪,檢察官上訴後,二審法官認為吳在短期內大量頻繁買賣禾昌興業的股票,在多個交易日「高買低賣」,違背常理,吳國精自稱對投資理財很有心得,應該知道這些操作手法可能影響禾昌興業的股價,最後判決逆轉,吳國精被認定觸犯背信未遂及炒股2罪,遭判3年2月。

吳國精不服提上訴,最高院以再確認吳國精買賣股票用的帳戶,及股價計算標準等理由,再度發回更審,更一審在今年(2023年)11月宣判,他仍被認定有炒股,法官依《證交法》中「連續高買低賣證券罪」,仍判他3年2月徒刑,未扣案的2668萬餘元犯罪所得,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追徵其價額,吳國精仍有權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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