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9天連假快到了,有些民眾計畫出國享受假期,不過國稅局提醒,出國前別忘了先繳清欠稅或提供相當擔保,若有積欠稅款可能會被限制出境,必須全部繳清,才能解除出境限制順利出遊。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規定,個人欠繳已確定稅捐在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200萬元以上;或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欠稅在15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300萬元以上,經稅捐稽徵機關依規定審酌符合限制出境條件者,即報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該個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
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被限制出境後,能最快解除出境限制的方法,就是繳清全部欠稅或提供全額擔保,若僅繳納部分稅捐或向行政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在稅捐未全部繳清前,還是無法解除出境限制。所以,如有欠稅務必儘速繳清或辦妥足額擔保手續,再準備出遊事宜,以免無法出境致行程受阻。
財政部則指出,若已被限制出境,則必須將所有欠繳的稅款全部清繳完畢,或者提供足額的擔保品如土地、房屋、定期存單、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公債等作為擔保,於辦妥擔保設定手續後,稅捐機關就會馬上以最速件的方式辦理解除出境限制手續。
彰化稅務局也提醒,逾期繳納稅款,除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外,若超過30日(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並加收執行必要費用,請民眾記得如期繳納,以免造成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