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傳出解僱台籍資深勞工一事,經台北市政府勞動局2度協助調解不成立,原因正在外國機構尚未經勞動部指定為適用勞動基準法行業,勞動部坦言,由於駐外機構涉及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的豁免,在之前檢討適用勞基法時認為窒礙難行,因而未納入。
目前仍不適用勞基法行業包括農田水利會、國際組織及外國機構、如攤販等未分類其他餐飲業、如讀書會等未分類社會福利業及家事服務業。據勞動部統計,全國未適用勞基法勞工約40餘萬名、占整體受僱勞工約5%,其中多數是家事服務業,而受僱於國際機構及外國駐在機構的勞工約800名。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之前檢討勞基法適用對象時,曾針對駐外機構是否要納入有討論,討論認為駐外機構涉及治外法權,還有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等豁免,納入勞基法窒礙難行,因此至今未納入,如果涉及資遣等問題,還是要回到原本契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