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鄭姓女子今年2月16日排隊等藥局開門購買口罩,見員警告發違停車輛而心生不滿,辱罵員警三字經,又在臉書「汐止集團」社團貼文,貶損員警的社會評價,遭控妨害公務,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犯案後已獲員警原諒,予以緩起訴處分,並向社區或公益團體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鄭女今年2月16日上午8點25分,在汐止區樟樹一路,見汐止警分局交通分隊李姓員警正在開單告發違停車輛,一旁藥局則有民眾排隊等候藥局9點開門營業,認為員警只顧績效,當場辱罵員警「幹X娘」、「賊頭」、「土匪」、「搶錢」等語。
過5分鐘,鄭女又在Facebook社團貼文「一大清早就在開單拖車硬來,眼睛瞎的賊頭沒看到車主在排隊等藥局開門拿口罩,現今社會賊頭除了開單闖業績,好像什麼都不會做,社會也更沒有真正的人民保母存在,全都剩為業績的流氓賊頭」。並附上執勤過程的照片,貶損員警的社會評價。
犯案後,鄭女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悟,也獲得員警的原諒,檢察官處分緩起訴,為期1年,並在8個月內,向指定的政府機關或符合公益目的的機構,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動。
中時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