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滅門血案被告、26歲無業男張泓毅2024年在家勒斃陳姓妻子、岳母及3歲繼子,隨後伴屍6天,並盜領岳母存款、盜刷信用卡後帶狗逃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一審判處張3個死刑。二審於28日在台灣高等法院進行辯論,死者岳母的陳姓大女兒及姪女親臨旁聽,聽聞被告辯詞後當場表示無法接受,強調唯一能接受的判決只有死刑。

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張泓毅的律師團由羅開、林俊宏、唐玉盈組成,在二審中提出多項辯論主張。律師團指控一審審判長放任國民法官睡覺,造成偏見與預斷,並主張被告犯行無預謀、無計畫,且單純扼頸行為「未達凌虐程度」。律師團進一步表示,被告曾向心理師表達對妻子的愧疚,顯見犯後知錯有悔意。
律師團指出張泓毅嗜賭問題可治療、初犯且有父母支持,具備再社會化的條件,請求法院免除死刑,刑度上限應為無期徒刑。死者女兒陳女在案發後,將母親、妹妹及外甥的肖像刺青在大腿上,以此緬懷3位亡者。她在旁聽二審時聽聞律師團為被告辯護,當場表示聽不下去,至今想起失去的親人仍相當痛心。家屬明確表達,對於被告的辯詞內容無法認同,唯一能接受的判決結果就是死刑。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7月9日上午二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