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三段25日上午發生疑似民宅火警,轄區昆明街派出所江姓員警前往處理未發現火警,在四處查訪住戶時,遭到張姓住戶無故攻擊毆傷,警方將張嫌逮捕送台北地檢署獲得交保後,張嫌於次日晚間在爆料公社再度嗆警,稱自己是民進黨員,有黨證護身才得交保,嗆聲要殺警,警方認為已構成恐嚇公眾罪嫌,將依法偵辦。
昆明所江姓員警是在25日上午8時許,接獲通報指出轄區和平西路三段疑似發生民宅火警,江員趕往現場並未發現火警現象,但有聞到煙味,江員於是在現場逐一查訪住戶。
當江員查訪至46歲張姓男子住處前時,張某先是質疑江員是假警察,身著警察制服的江員,出示制服臂章號供張查證,張某突然抓狂,拿起一根棍棒將江員毆打成傷,張某行兇後跑回自家藏匿,江員當場呼叫支援,警方進入張家將他逮捕依傷害、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獲得交保。
不料,隔天晚間19時,張某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我知道打人就是不對,我原本是想殺警察的,感謝這張護身符,讓我當天交保回家睡覺」,張某並附上一張民主進步黨黨證照片,公開向萬華分局嗆聲。
萬華分局得悉後,駁斥張某認為自己是因黨證而獲交保,純屬錯誤觀念。而萬華分局認為張某在網路發表想殺警察的不當言論已涉犯刑責,警方將據以偵辦,以捍衛執法尊嚴。
萬華分局強調,警方絕對本於「依法行政」、「行政中立」的原則,不因當事人身分、黨派有所差別,在法律上一切平等,執法不致有所偏頗,警方將全案朝恐嚇公眾罪嫌偵辦移送,並呼籲民眾在網路社群上發文需謹慎,勿散播不當言論或任何恐嚇言詞,以免觸法。
中時 謝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