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夥同另名男子,闖進萬華區環河南路完全不認識的被害人家中行搶,並毆打被害人,甚至拿出被害人冰箱中的飲料暢飲,警方依據飲料瓶口上的唾液DNA查出王男身分,科學證據讓王男俯首認罪,台北地檢署依強盜罪將王男起訴。
王姓男子是於2005年8月,夥同另一不知姓名的男子,到萬華區環河南路誘騙完全不認識的鍾姓被害人開門,侵入被害人家中後持短刀威脅鍾某不得發出聲音,鍾某反抗卻遭王男等人拿嗆辣噴霧劑狂噴臉部,並毆打鍾某。
待鍾某無法反抗後,將鍾某拉進房間綑綁,再在屋內搜刮現金、相機、金飾、手錶等財物,還打開被害人的冰箱取出飲料暢飲後,將空瓶留在冰箱上。王男等人離去後,被害人掙脫綑綁報警,警方遍尋跡證,才在冰箱上的空瓶口採集到王男的唾液進行DNA比對。
直到今年警方因他案逮捕王男,比對DNA才確認王男就是13年前強盜案的搶嫌,將王移送北檢。檢察官開庭時,王男面對鑑識結果的科學事證無從辯解,坦承犯案,檢方依法起訴。
中時 張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