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宜潔/綜合報導
時間回到1998年,桃園一名當年17歲林姓台日混血少女,在潘姓男子、陳姓女子、吳姓男子等3人所經營的檳榔攤當西施,不過潘男等人因懷疑林女偷錢,而吳男15歲女友小華(化名)則懷疑林女喜歡男友,4人竟聯手圍毆林女,甚至持開山刀砍殺、凌虐導致斷氣等,最終絞死焚屍滅證。直到2020年,全案終於偵破,最高法院今(21)日依《殺人罪》等判處潘男、陳女各14年6月刑,小華14年2月刑,吳男則落跑中遭通緝。

1998年12月間,桃園市平鎮區發生這起轟動一時的檳榔西施焚屍案,因當時屍體被燒得焦黑難以辨識、查不出死者身分,使得案情一度陷入膠著。直到22年後,一名秘密證人突然跳出來檢舉,才終於揪出現年43歲潘男、44歲陳女、42歲吳男、39歲共犯小華等4人涉案,檢方也在偵訊後將4人起訴,其中吳男甚至潛逃國外正遭通緝中。
案發當年,仍未成年的小華由少年法院依《殺人罪》判處14年8月刑,經上訴後高等法院指出,當時17歲的被害者林女曾一度逃離現場,但隔日又被4人抓回原處拘禁,且小華因懷疑林女愛上自己男友吳男,故加入虐殺以球棒毆打,接著持開山刀砍殺,而一旁陳女還在過程中和小華輪流用腳狂踩林女腹部,直到斷氣。
高院審理認為,小華不僅手段兇殘,偵訊期間更是毫無悔意、一再翻供,但考量她犯案當時還未成年,且並非本案主導者但刑期卻比潘男、陳女的14年6月刑還長,故最終改判14年2月刑,全案可上訴。
此外,一審在潘男、陳女被捕後認定2人有罪,故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經上訴後高院二審考量被告行為時「甚為年輕、思慮欠周」,且基於案發至今已20多年之刑罰需要性,與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事項等一切情狀,故改輕判14年6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桃園地檢署調查,林女在案發當時1998年北上桃園平鎮打工,並受雇於潘男等人共同經營的檳榔攤,不過因4人均有吸毒習慣,當時具有軍人身分的潘男擔心遭林女檢舉,同時還懷疑林女偷拿檳榔攤收入,因此找來另外3人密謀拘禁。
事後,他們不僅多次圍毆林女,甚至動手剃光其頭髮凌虐,最後再以毛巾「絞死」,丟棄於平鎮區復旦路高速公路涵洞附近草叢內「焚屍滅跡」,但當時屍體被燒得焦黑難辨視、查不出死者身分,直到2020年被一名秘密證人出面檢舉,這才讓陷入膠著22年的案件終於偵破,最高法院今四駁回3人上訴定讞,至於吳男則遭通緝中。
【更多中天快點TV報導】
▲被迫「5女1男」同房隔離!每天睡同床…嗨玩到一片肉色 女同事嬌喊:不會踰矩
▲姊妹情好到異常!趁姊坐月子…小8歲親妹「主動上門找姊夫」:幫你解決需要
▲嫩妹試車完求交往遭狠拒!崩潰喊「身材、持久度很滿意」:留著當啪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