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今天說,洗錢防制處108年底陸續接獲銀行申報案關對象,初篩情報26件分送予友軍及業務單位參處,協助勾勒出太子集團組織輪廓,並掌握其在台洗錢及資產持有概況。

外界質疑,為何金融機構針對大額及疑似洗錢的申報高達52次,銀行風險模型也辨識出異樣,卻仍無法揪出跨國洗錢的太子集團;太子集團透過人頭公司在台買豪宅、豪車洗錢,但數十億不法資金流入台灣,怎會沒人發現。
對此,調查局發布新聞稿表示,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自民國108年底,陸續接獲銀行依法申報案關對象或法人相關資料,經綜整相關情資後,先後研編加值金融情報26件,即時分送予友軍及本局相關業務單位參處,才協助勾勒出太子集團組織輪廓,並進而掌握其在台洗錢及資產持有概況。
新聞稿提及,調查局於配合檢方指揮偵辦時,立即掌握相關執行對象並查扣太子集團房產、豪車、銀行帳戶等大額資產。
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欺犯罪,並於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進行洗錢,美國聯邦檢察官已於10月8日對陳志等人提起公訴,且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也將此集團在台灣境內所設9家公司及3名國人列入制裁名單,於10月14日對外公告。
台北地檢署接獲相關訊息後,隨即於10月15日主動分案調查釐清太子集團在台洗錢等相關犯行,11月4日指揮警調多個單位,展開搜索、拘提行動;在台幹部王昱棠、辜姓女主管、邱姓、李姓等4名被告,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意圖營利賭博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遭羈押禁見。(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