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修正三讀通過!大法官不到10人不能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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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20)日表決《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修法案,綠營夜襲主席台並發動青鳥,藍營反攻奪回,傍晚《憲法訴訟法》提高憲法法庭判決門檻案三讀通過。

韓國瑜敲槌通過《憲訴法》三讀。(圖/中天新聞)

《憲法訴訟法》修法案由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23人提出,重點是將憲法法庭判決門檻,由目前條文規定的「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把其中的「現有總額」改為「法定員額15人」。翁曉玲強調,修法目的是為了避免少數大法官持偏頗的法律見解就作出重大憲法判決,依據現行法,若大法官有多人缺位,於未補足人數前,只剩3、4位大法官,甚至只剩1位大法官就能作出推翻現行法律的釋憲聲請案,請問這合理嗎?

針對遭綠營質疑癱瘓憲法法庭,翁曉玲強調,癱瘓憲法法庭的是總統,作為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立法院,理應要善盡把關大法官之責,不能讓不適任的候選人成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和大法官,否則一旦作成嚴重影響人民權利、國家重要制度和憲政秩序的錯誤、不當的憲法判決時,將難以補救,這才是真正的恪遵憲法。

《憲訴法》20日下午表決。(圖/中天新聞)

根據國民黨團的《憲訴法》再修正動議,第4條明定:「本法所稱大法官現有總額,係指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所定之大法官人數。」第30條明定:「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五分之三同意。」第43條明定:「暫時處分之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五分之三同意,並應附具理由」。

民眾黨團版本的《憲訴法》今也曝光,同樣明定參與憲法判決的大法官最低人數爲10人,宣告違憲大法官最低人數為9人,和國民黨再修正動議的人數相同。

《憲訴法》20日下午表決。(圖/中天新聞)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日發言時仍喊,《憲訴法》沒有經過任何朝野協商和實質討論,國民黨的計謀就是要「癱瘓憲法法庭」,國民黨沒收人民罷免權利還不過癮,還要繼續惡搞,民眾黨送出來的修正動議就是一個包牌的版本,不管是判決門檻從國民黨10人,變成民眾黨的9人,都是一樣換湯不換藥,都是鎖死憲法法庭開會人數,就是要癱瘓大法官釋憲解釋,把立法院政治黑手伸入憲法法庭當中,民進黨反對違憲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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