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警分局八里分駐所李姓所長,涉嫌在派出所內同事製作的筆錄上擅自加蓋職名章、藉此浮報功獎,被蘆洲警分局自清查出後調整非主管職務並核予申誡一次。

八里分駐所。(圖/Googlemap)
蘆洲警分局說明,李姓所長上月29日被檢舉浮報功獎,經追查後發現,案件起源於今年3月21日晚間八里派出所與龍源派出所聯合編組執行擴大臨檢時,李姓所長帶班查獲毒品案件,有實際出力事實符合敘獎要件,但李姓所長卻在派出所內警員製作的筆錄核章處加蓋自己的職名章,涉嫌虛報功獎。
蘆洲警分局說,為求謹慎,目前已將李姓所長函請士林地檢署查處,另外調查發現,李姓所長自調派八里分駐所後因不善與內部溝通,常與所屬同仁相處不睦,加上申報個人獎勵不當,分局認為其已無領導統御正當性,考量已人地不宜,發布人事通報將他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核予申誡一次處分,後續將待偵查結果確定後另行加重行政處分,以資警惕。
蘆洲警分局說,秉持警紀警辦、自檢自辦的原則,分局以不掩飾、不護短的態度,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採取斷然處置作為,展現維護警察風紀之決心。(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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