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車禍肇事老翁5月31日因多重器官衰竭宣告不治。律師王至德發文談此事,指出刑事案件的部分就此結案,「不過事情還不會因此結束,因為還有民事責任」。

新北市三峽區5月19日發生重大死亡車禍,肇事的78歲余姓老翁在5月31日因多重器官衰竭宣告不治,亞東醫院表示:「余姓男子自114年5月19日因多重外傷被送至亞東醫院進行治療,由5月19日至5月31日期間,經多次手術及於加護病房持續以非手術性療法治療,仍因多重器官衰竭於5月31日上午不治死亡,已回報檢警相驗。因事涉司法調查,後續報由檢方依法辦理」。
經常評論時事議題的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聽到三峽車禍的肇事駕駛不幸離世,因為肇事駕駛的過世,對於追究真相的難度又提升了一些,至少就他在肇事時的精神狀況如何,又更難確認了。
王至德進一步說明,因為肇事者也就是犯罪行為人在偵查中過世,檢察官勢必得做出不起訴處分,因此刑事案件的部分也就此結案,不會進入法院,也不需要再討論是故意殺人罪還是過失致人於死罪。
不過,王至德強調:「事情還不會因此結束,因為還有民事責任,受傷的受害者以及過世受害者的家屬都可以以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由於肇事駕駛已經過世,因此只能向肇事者的遺產請求賠償,王至德表示,「不過這個案件比較特別的是因為駕駛肇事後就昏迷至過世,因此也不會有脫產的狀況(如果昏迷期間財產有變動的話,肯定是有人無權處分,這個處分行為包括買賣、移轉等等是不生效力的),所以可以確定的是除非駕駛原本就沒有財產,不然被害者至少可以拿到一些賠償......。」
文末,王至德忍不住嘆:「事情發展到這裡讓人相當的難過,人命是再多賠償都換不回的,願往者都能安息。」
王至德也在該篇貼文留言補充說:「假扣押程序已經有進行了,而且法院相當配合的於聲請隔天就核發准予假扣押的通知,而負責聲請假扣押的犯保律師也已經向法院扣押執行了,然後因為律師保密義務的關係,剩下的我就不便多說了,負責聲請假扣押的律師辛苦了(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