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灣東部海域頻遭重油污染 海保署採樣追源頭最高罰3000萬

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這個月起綠島、屏東、新北、基隆、宜蘭陸續發現岸際有油污情形,各地方政府第一時間應變清除,海保署亦運用科技工具追查污染行為人,倘經查獲任意排放廢油於海洋,最高可罰3000萬元。

綠島柚子湖遭人為潑灑重油,為了清除油汙動員相當多人力。(圖/海保署提供)

海保署表示,由於油污大多數附著於岩礁,各地方政府極力動員人手運用高壓沖洗機或擦拭清除,加速油污清除工作,迄今已完成16處,累計出動70車次、409人次、清除重量2705 公斤(含吸油棉及沙石等)。

海保署每天支援20人力協助台東縣綠島鄉及宜蘭縣大里海蝕平台磯釣場岸際油污清除,海保署表示,為追查污染行為人,海保署啓動衛星及無人機監測,偕同各地環保局至現地蒐整證據、採樣送驗,並與國海院研究人員等專家運用洋流回溯模擬技術及AIS船舶航跡系統,清查近日航經污染地區附近海域的可疑船舶及污染源。

海保署運用科技工具追查威染行為人。(圖/海保署提供)

迄今衛星影像尚未發現船舶於海上偷排的影像。於綠島鄉柚子湖所採集油品樣本,經油紋分析、依比重、閃火點、流動點、硫含量及黏度等數據研判,為輕質油和重質油摻混後的廢油,疑似載運原油輪船洗艙後的廢油。

海保署查出綠島柚子湖油汙疑似載運原油輪船洗艙後的廢油。(圖/海保署提供)

基隆潮境及馬崗潮間帶所採集油品樣本,因時間風化後,輕質油已揮發,殘餘部分風化凝結,故不易分析物性特徵。惟與綠島柚子湖送驗樣本極可能是同一類。另屏東縣政府於九鵬海岸礁岩及查獲油瓶所採集的2種油品,經檢測係屬不同類型、混摻後的廢重油,與上開2處樣本可能非屬同類油品。

海保署不排除油汙來自陸域污染。(圖/海保署提供)

至於外界曾懷疑是否為來自陸域的污染,海保署表示,專家的調查都不排除任何可能,但是也都還沒有明確的答案。該署將持續更新資訊以做判斷。海委會主任委員管碧玲表示,台灣海域遼闊,海流強勁致模擬結果與實況的誤差值也高,如果不是第一時間攔截,要破案有很大的挑戰。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如果不是海巡第一時間攔截,要破案有很大的挑戰。(圖/海保署提供)

海保署呼籲,船舶廢油務必留存於船上,進港口後再交由合格廠商回收處理,倘經查獲任意排放廢油於海洋,將依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裁處,最重可裁罰新臺幣3000 萬元。該署今年已兩次透過衛星影像在6月28日及9月20日發現船舶排放廢油水裁處,請各界共同保護海洋環境,切莫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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