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母嫌嬰吵、猛烈搖晃又毆打 9月大女兒右腦萎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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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虎毒尚且不食子,但她卻狠心重傷害孩子!南投前年(2021年)發生一起虐嬰案,一位狠心廖姓女子將出生沒多久的女兒,劇烈搖晃外加毆打腳部,造成女嬰嚴重腦水腫外加右腦萎縮,造成一輩子無法挽回的傷害,檢方今天(4/7)對涉嫌對女嬰凌虐至重傷害罪的廖女提起公訴。

南投一名女嬰慘遭母親虐待,導致腦水腫跟右腦萎縮。(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據南投地檢署今天(7日)發布的資訊,全案發生在2021年9月某日,廖女在9月6日至9日間帶著女兒借住朋友家時,因為嫌出生沒多久的女兒哭鬧,想讓她停止,竟然徒手將之劇烈搖晃,及毆打女嬰的右腳,出現失控虐嬰的行為。

廖女直到9日晚間,發現女兒在喝奶時,身體癱軟跟呼吸急促,才回神過來驚覺狀況不對,緊急送到草屯佑民醫院,又被轉到彰化基督教醫院,電腦斷層檢查發現女嬰明顯遭虐,有受虐性腦傷症狀、雙側急性硬腦膜下出血,合併缺氧缺血性腦病變,導致廣泛性嚴重腦水腫、視網膜出血外,右腳的傷勢則是股骨幹骺端角骨折及右脛骨骨折,全身傷勢相當嚴重,經治療後腦部仍呈現右腦萎縮並有腦室擴大情形,為不可逆損傷,左側偏癱永久後遺症無完全治癒之可能。

轄區警方中興分局與社福機構也隨即被院方通知前來處理,南投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獲悉後,研判是虐嬰案,由檢察官蔡岱霖指揮中興警分局蒐證、履勘現場、調取女嬰病歷資料等,並函請彰化基督教兒童醫院提供專業意見,也透過婦幼保護聯繫平台通報南投縣政府,由南投縣政府對女嬰生母提出告訴。

而廖女在警局偵訊時坦承犯行,檢警調查後認定她涉嫌重大,因此認訂其涉犯《刑法》第286條第3項後段、第1項之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幼童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致重傷罪嫌,7日向南投地方法院提起公訴,未來廖女若被判有罪成立,最高5年的牢獄之災免不了,但對女兒的傷害,已是無法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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