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2012年張姓老翁因病在台北榮總去世,結果女兒因各種理由拒絕領回遺體,就這樣冰存了11年後,院方無奈提告。法院審理時,連姓長女哭訴因「爸媽要合葬」但無力負擔費用,士林地院今日(24日)宣判,依法處連女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緩刑理由是連女信守承諾已將父親領回火化。
連女讓父親遺體放在太平間11年,最後領回火化獲判緩刑。(示意圖/Pixabay)
判決指出,張姓老翁2012年病逝後,連姓長女以各種理由拒絕領回遺體,而且因連女曾下令妹妹們不得插手,而且拒絕醫院建議處理方式,導致張翁就這樣冰在台北榮總太平間長達11年,院方無奈之下只能提告。
日前法院開庭時,連女否認犯行,辯稱因父親生前最大的希望是跟母親葬在一起,但因為經濟困難,家裡又發生很多事,所以才會至今還未處裡,當時審判長還在庭上勸連女要放下,還說如果妳有宗教信仰,相信輪迴,妳爸爸現在應該想脫離肉身,而不是困在太平間11年。
士林地院今天一審宣判,依遺棄屍體罪判連女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而緩刑理由是因連女遵守諾言,在5月18日已將父親大體領回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