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中胡姓男采耳師遭控做SPA時趁機用手撫摸女客下體,還問「為何沒有舒服聲音?」,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半,上訴二審因女客證詞有瑕疵,改輕判1年,可上訴。
台中胡姓采耳師遭控性侵,二審因證據不足改輕判1年。(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女顧客在2021年4月18日前往台中一間SPA店做採耳服務,胡姓採耳師一開始就先問「要不要塗乳液?」接著把手伸進女客衣領按摩胸部與下體,女顧客嚇到只能裝睡,還聽到胡男問:「你的聲音呢?為什麼你都沒有舒服的聲音?」
胡男見女顧客沒有大動作反應,不規矩的手就更加大膽,直接伸進女客人的內褲裡趁機手動壞壞,診療完後還假意詢問「剛剛有沒有怎樣,有沒有嚇到」,女顧客直到返家後才跟男友哭訴。
法院一審時,根據其另名採耳師證詞,認為胡男犯行明確,造成女顧客身心受創,且犯後也未和解,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胡男有期徒刑3年6月,但他不服上訴。
法院二審時,認為全案除了女顧客指證以外,並無其他證據,另外女顧客前後證詞有瑕疵,因此撤銷原判,改依犯乘機猥褻罪判他1年,可上訴。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