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一名變態男子去年某天夜晚,趁同居人與13歲女兒小蓉(化名)熟睡之際,竟然趁機猥褻小蓉,將她上衣掀至胸上動手搓揉,事後挨告竟辯稱是在打蚊子,一審法官判無罪,但二審時法官認為有違常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
男子猥褻同居人女兒辯稱在打蚊子遭二審法官打臉判刑。(示意圖/Pixabay)
判決指出,這名男子與同居人跟她的女兒同睡一間寢室,去年3月19日凌晨時,見13歲的小蓉已經發育,竟然動手掀開她的上衣與內衣,搓揉她的胸部,小蓉發覺後翻身閃躲,但男子仍持手電筒繼續偷看,還拉開她的褲頭。
一審時男子辯稱當天在打蚊子,過程中不小心摸到小蓉的胸部,後來發現她棉被沒蓋好,上衣又掀起來,才會幫她蓋被子,當時法官採信說法,判他無罪。但二審時,法官認為一般人不會關燈打蚊子且還長達1小時。
而且小蓉已是成年人身形,男子應該更加謹慎,怎麼可能在打蚊子的時候,剛好碰到她的胸部,但考量男子已和小蓉母女和解,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