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26)日公布邊境查驗最新結果,迪卡儂從大陸輸入的登山水袋溶出試驗不符規定,超出標準值6.6倍,該批產品需退運或者銷毀,食藥署將針對迪卡儂改採加強抽批。
食藥署公布最新邊境查驗不合格產品清單,共有17件違規產品。其中由「台灣迪卡儂有限公司」從大陸進口的「水袋(8586020 水袋2L)」以正庚烷(25℃,60分鐘)溶出試驗結果,蒸發殘渣值為1,146 ppm。
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以聚乙烯為原料之塑膠類,其以正庚烷(25℃,60分鐘)溶出試驗蒸發殘渣合格標準為150 ppm以下,共超標6.6倍,所以此案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溶出試驗違規顯示該產品在民眾實際使用時可能會有溶出製作原料或雜質,進而污染食品,可能喝進人體中。該批總計進口14個水袋,0.7公斤,須在退運或者銷毀,林金富說明,這是近半年以來同產地同號列同業者第一批不合格,邊境抽驗頻率將從一般抽批(2%到10%)調整為加強抽批(20%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