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聞報導多起餐飲業者食品變質(發霉)及病媒出沒事件。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資料顯示,臺北市1月至6月平均月均溫逐年上升,已較前年上升0.72℃,隨著夏季來臨氣溫逐步上升,7月月均溫將超過30℃,而最常見的病媒(蟑螂),於氣溫24至32℃時最為活躍,分析同期民眾陳情病媒出沒案件數也逐年增加(111年41件、112年76件、113年187件)。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將針對食品業者病媒防治及食材保存2大重點加強稽查,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即依法裁處,並於衛生講習中加強向業者宣導防治及查核重點如下:
- 定期清理食品殘渣和垃圾,廚餘桶、垃圾桶是否加蓋且避免堆積,不成為病媒的食物來源。
- 廚房及垃圾處理區是否定期清潔和消毒,是否有實施病媒防治的紀錄,不出現病媒出沒痕跡。
- 出入口、門窗、各式孔道是否有防止病媒侵入設施,尤其是排水孔(溝),不讓病媒趁機潛入。
食材保存:
- 存放生鮮食材的冰箱溫度是否符合規定(冷藏0~7℃及冷凍-18℃以下),熱藏溫度應高於60℃。
- 食材運送過程中是否使用保冰箱或保冷袋等措施,避免太陽直射及運送時間過久,使食材溫度上升。
- 工作場所內的食材是否妥善覆蓋或密封,避免病媒和灰塵的污染。
- 廚餘是否存放在密封且防蟲的容器中,避免孳生細菌,如無法當日將廚餘丟棄,可冷藏存放避免變質發生異味,但需落實分區管理,不得與食材混放以避免誤用或交叉污染。
- 是否隨時檢查食材品質,並掌握「先進先出」原則,不使用變質或過期之食材。
衛生局再次提醒食品業者,台灣夏季氣候潮溼炎熱,適合病媒及細菌滋生,業者於夏季應更積極落實病媒防治措施,不得有病媒或其出沒之痕跡,同時避免食品在高溫下保存不良導致變質,以提供市民安心的用餐環境。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夏季保存食品要特別注意「溫度」及「時間」,攝氏7℃~60℃為危險溫度帶,易使微生物生長繁殖,切記不要讓食品在此溫度範圍中放置太久,調製食品後勿放置於室溫下超過2小時,若室溫超過30℃時更不要放置超過1小時。若在外用餐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食藥粧網路地圖(iMAP)」查詢臺北市餐飲業者歷次稽查結果及場所相關資訊,即時掌握餐廳食安情報,並作為選擇餐飲店家的參考。(CTWANT)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