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越南籍女大生日前在食品加工廠實習,頭部遭壓傷送醫不治。新北勞檢處說,初判僱主疑未提供必要安全設備與措施,涉職安法刑事責任,調查後如果屬實,會將雇主函送檢方偵辦。
新北勞檢處表示,因事發當時女大生是在食品公司工讀,應認定為受僱勞工,公司在工作時應提供必要安全防護設備,否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可處3萬元到30萬元罰鍰(示意圖/中天新聞)
警消16日晚間6時許獲報,新北產業園區內某食品加工廠發生工安意外,就讀黎明技術學院的21歲越南籍女學生實習時,在推高層架推車時滑倒,頭部被推車壓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不治。
新北勞檢處表示,昨天上午派員實施檢查後,已要求停止4樓生產區作業,未來在復工計劃未經勞檢處核備前,不得再讓人員在現場作業。
新北勞檢處表示,因事發當時女大生是在食品公司工讀,應認定為受僱勞工,公司在工作時應提供必要安全防護設備,否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可處3萬元到30萬元罰鍰。
新北勞檢處說,初步判斷雇主疑未提供足夠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導致女大生死亡,涉嫌構成職安法刑事責任。待勞檢處調查報告出爐後,會視調查結果決定是否依職安法將僱主函送地檢署偵辦;一般來說,調查時間約1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