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心女友提分手 惡男潑酸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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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黃姓男子前年因不滿同居女友分手並封鎖聯絡方式,他循線找到對方後,竟拿硫酸朝她潑灑,造成她臉部及四肢多處受到灼傷;高院更一審維持原判決,斥責黃男惡性重大、沒有悔意,將他依重傷害未遂罪判囚4年2月。可上訴。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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