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是台北市長柯文哲辦公室人員的李姓女子,因參加社會運動認識柳男,她因聽過柳男曾有對數名女子性騷擾的情事,所以在他臉書留言「柳男,吃屎吧!」而挨告。新北地院日前依涉犯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30天,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3萬元,還必須向公庫繳交1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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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本報系資料照)[/caption]
判決指,柳男去年在臉書留言版發現李女留言「柳男,吃屎吧!幹」,於是對李女提告。李女出庭坦承有留言,但否認公然侮辱,她表示,會有這種留言,是因為在去年5月時,聽到柳男曾對一些女性有性騷擾的舉動,包括1985行動聯盟的志工及臉書朋友等人,但事後卻裝做沒事,她知道後沒有辦法接受,才會留言。
聯合報報導,李女稱,「只是一時宣洩之詞,未存有真正明顯的強烈惡意。」,強調沒有侮辱柳男的主觀犯意。不過法院認為李女留言「吃屎吧」、「幹」作為評論內容,用語顯已屬情緒性之人身攻擊,是為輕蔑他人、使人難堪之粗鄙言語,逾越表達意見之合理範圍,有貶損他人名譽之意,並認定李女此舉非善意發表言論,日前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且另須向公庫繳交1萬元,仍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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