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局爆發員警涉嫌以現金利誘竊盜慣犯,假造不實筆錄以提高績效,新北地檢署14日展開搜索,陸續將三重、三峽、樹林、永和及蘆洲共8名員警及10多位相關證人依偽造文書罪帶回訊問。今晨複訊後3名員警無保請回,4人各2萬、5萬元交保。
無保請回的3人是三峽分局洪姓警員、樹林分局高姓警員、蘆洲分局湯姓警員;三重警分局陳姓、許姓警員、永和分局黃姓警員各以2萬元交保;已調至高雄的賴姓警員5萬元交保。另三重分局張姓警員因故未到案。
檢警偵辦多起機車竊盜案時,發現8名官警疑為獲取績效獎勵,竟開出「函送偵辦1000元、隨案移送15000元」價碼,串通2名慣竊浮報案件數、製作不實筆錄。涉案8人中,以三重分局某派出所湯姓前所長官階最高,湯目前為蘆洲分局2線2星警務員,其餘皆是基層警員。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世淵、曾開源去年偵辦竊盜案時,發現竊盜數量異常增加,且慣竊都由同一分局、同一名員警偵辦,追問之下,竊嫌無意間爆出員警要求他供出案情,就有「線人費」可以拿,但線人費不高。
檢警深入追查,發現自2017年5月起至2018年10月間,三重、永和、三峽警分局8名員警疑勾串2名機車慣竊,以函送偵辦1000元、隨案移送15000元為代價,要求竊嫌額外承認其他機車竊案,或犯案後自動到派出所報到,員警則以主動偵破之名製作筆錄,從中獲取嘉獎獎勵。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中國時報/許哲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