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麵袋不能換亂丟!9大塑膠包裝丟錯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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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許多常見的塑膠包裝,其實並不屬於可回收物,台北市環保局提醒,包括髒塑膠袋、泡麵袋、網購破壞袋、保鮮膜等9種常見包裝都不可回收,應裝入專用垃圾袋交由垃圾車清運;若民眾丟棄時未依規定分類,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市面常見的泡麵袋、保鮮膜等9類塑膠包裝材料屬於不可回收物,若隨意丟棄將可開罰6000元。(示意圖/中天新聞)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市面常見的泡麵袋、保鮮膜等9類塑膠包裝材料屬於不可回收物,若隨意丟棄將可開罰6000元。(示意圖/中天新聞)

台北市環保局日前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不是所有塑膠包裝袋都能回收,民眾日常生活中經常接觸各式塑膠包裝,其中部分外觀看似一般塑膠袋,實際上卻是由塑膠、鋁箔、紙等多層材料組成的複合材質包裝。

環保局指出,由於複合材質中的不同材料不容易分離,因此無法有效回收再利用,若誤丟進回收物,不僅無助於資源循環,還會增加後續回收處理的困難。

環保局點名9種不可回收的常見物品,包括髒塑膠袋、食物包裝袋、泡麵袋、濾掛咖啡包裝袋、茶葉包裝袋、能量果凍飲包裝、網購破壞袋、保鮮膜及米包裝袋,這些物品都不能丟進入回收桶,應放進專用垃圾袋,再交由垃圾車清運,提醒民眾別再搞混。

環保局強調,做好垃圾分類才能提升回收品質,讓可利用的資源真正進入循環再利用系統;同時提醒,廢棄物若未依規定分類,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民眾丟垃圾前應多加確認,以免分類錯誤又挨罰。(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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