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勘驗 柯文哲律師打臉:不像「3+11」沒有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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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台北地院今(10)日再開庭,勘驗都委會專家學者諮詢會議、都委會775次會議、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的錄音紀錄,上午完成第一段錄音勘驗。

鄭深元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鄭深元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今天上午勘驗2010年10月12日都委會專家學者會議錄音紀錄,勘驗結束後,檢察官表示意見稱,錄音中可聽到前都發局主秘邵琇珮說,京華城案就是通案走不過所以走《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細部計畫,可見是為京華城案量身打造。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表示意見時則稱,從這份會議紀錄可以看出,京華城案完全公開透明,不像2021年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開放「3+11」造成新冠肺炎防疫致命破口,完全沒有會議記錄,如果京華城案想偷渡,根本不用舉辦這場會議,也不用紀錄得這麼詳細,供檢察官挑剔之用。

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委任律師林冠亨也指出,會議記錄顯示,與會委員、公務員都了解京華城案非都更案,與會者多同意本案屬類都更,自提細部計畫並非完全不可行,並不是檢方起訴所指的「明知違背法令」。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委任律師徐履冰也表示,從相關會議記錄可知,京華城案是一個逐步調整最終獲得同意的過程,拿出中間某份公文來指控是不恰當的;且檢察官認為本案是首例所以是特權,但事實上,首例並不等於特權,都委會都是正常審議,技正胡方瓊日前作證時也稱,京華城案審議中已通過第2例循《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細部計畫案,只是到2024年京華城案遭調查,台北市政府才不再受理《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細部計畫,不可倒果為因以此指京華城案違法,這是完全錯誤。

開庭至中午12點多結束,法官諭知下午2點再開庭;另外關於請沈慶京回覆可提出的保金、人保金額,因為律師聯繫尚待時間,法官延後定下午4時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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