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葉姓男子於去年7月11日至9月13日短短65天內,無故撥打110緊急報案專線高達1188通,即使警方多次勸阻仍未停止,嚴重影響警政資源運作。

台北市警信義分局指出,葉男多次利用手機撥打報案電話,內容均無正當理由,警方曾通知其到案說明卻未出現,認定其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依法移送台北地方法院裁處。
法院審酌警方提供的報案與通話紀錄,認定葉男無故撥打報案專線且屢勸不聽,並考量其過往已有類似違序行為,最終裁定處以最高罰鍰1萬2千元。
台北市一名葉姓男子於去年7月11日至9月13日短短65天內,無故撥打110緊急報案專線高達1188通,即使警方多次勸阻仍未停止,嚴重影響警政資源運作。

台北市警信義分局指出,葉男多次利用手機撥打報案電話,內容均無正當理由,警方曾通知其到案說明卻未出現,認定其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依法移送台北地方法院裁處。
法院審酌警方提供的報案與通話紀錄,認定葉男無故撥打報案專線且屢勸不聽,並考量其過往已有類似違序行為,最終裁定處以最高罰鍰1萬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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