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新北報導
立法院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今(30)日起加重處罰規定,提高罰鍰至新臺幣6千元,並違規記點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警方今加強執行取締勤務,新北土城一早就有2名騎士在中央路二段及中正路口未禮讓行人遭警開單告發。
男騎士未禮讓行人遭警方攔下開罰。(圖/翻攝畫面)
今(30)天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首日,新北市土城分局規劃專案勤務,針對「車輛路口不停讓行人」、「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等違規項目加強取締,上午在中央路二段、中正路口執行強力執法,期強化用路人行經路口應停讓行人之觀念,降低路口事故發生。
婦人違規遭警方開單同時宣導相關規定。(圖/翻攝畫面)
土城警方上午9時許就在路口攔檢告發2名未停等禮讓行人的機車騎士,依規定車輛與行人間隔1個車道寬(約3公尺)距離標準,針對轄內各大路口執行取締,9點30分至10點之間就有2名男、女機車騎士分別未禮讓行人違規遭開單告發,男騎士還疑惑詢問「不是還有一段距離嗎?」另名婦人遭警員攔下說明,才知道有這項規定,警方趁機會仔細宣導規定與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