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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女子去年在嘉義好市多賣場「裸體自拍」,以「解鎖成就」為題將裸照上傳至網路供人欣賞,並於社群販售自拍性愛片,檢警偵辦後對她提起公訴。嘉義地院依犯散布猥褻影像等罪,判張女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張姓女子去年在嘉義好市多賣場裸體自拍。(圖/示意圖/取自unsplash)
據判決書指出,張女去年7月21日晚間19時許,在嘉義好市多店內以手機自拍裸露胸部照片、影片,並將其上傳社群網站後供不特定人得以觀看。張女去年8月27日至10月17日間,又在台中市一家旅館內拍攝性愛照片、影片,並放上社群網站兜售,或採每月收費599元訂閱制。
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女相關行為造成社會性風俗、性道德之不良影響,但考量張女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依犯散布猥褻影像罪、販賣猥褻影像及照片罪,判張女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