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媒體報導教育部要求16歲以上學生造冊,外界質疑是為戰時生產軍火做準備。教育部今天宣布,各校停止在「全民防衛動員資訊整合系統」建置學校青年服勤資料,人員編組回歸留校備查即可。
去年漢光演習陸軍工兵架設中框橋。(中央社資料照)
教育部依據民防法授權,於民國111年5月制訂「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讓高中以上學校編組「學校防護團」,並要求各校在「全民防衛動員資訊整合系統」建置學校青年服勤資料,遭媒體質疑是要動員學生,在戰時投入救護及武器生產,引發爭議。
對此,教育部澄清,僅是用於平時完成人員編組、教育訓練,並無參戰疑慮。國防部也澄清,學校防護團是協助救護、消防,武器彈藥則是由國軍軍工廠生產,非學校防護團的服勤範圍。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國防部檢討「全民防衛動員法」過程中,外界有一些誤會,但絕對沒有要學生上戰場、做武器,也沒有新聞箝制問題。
教育部今天稍晚發出新聞稿,宣布停止在「全民防衛動員資訊整合系統」建置學校青年服勤資料,各校人員編組名冊回歸「112年度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留校備查即可。相關公函已請地方政府轉知轄內高中以上學校。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長吳林輝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過去名冊一直都留在學校裡頭,這次配合國防部的動員系統,讓各校填報青年服勤資料,引發媒體關注。教育部仔細評估後,認為只有在地方政府有人力需求時提出申請,學校才要推薦學生協助支援,沒有必要上傳系統,因此維持原本的編制作業、留校備查即可。
教育部重申,學校編組「學校防護團」是為實施相關教育訓練及配合年度定期防災演練、萬安演習等,培養學生在災難發生時發揮校園安全、自救、救人能力。
教育部表示,全民國防教育已列為高中的「部定必修」;防災教育、安全教育議題也納入12年國教課綱,並依國小、國中及高中階段,規劃適合學生身心發展的學習目標、學習主題與內涵。
教育部表示,會持續督導各級學校結合每年定期的防災演練、萬安演習,實施逃生避難演練,並落實防災教育、安全教育及全民國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