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立人/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60歲男子2016年時與相差40歲嫩妻結為連理,但不到3年時間,妻子卻愛上另一名43歲男子,甚至離開家庭就為和對方在一起,甚至在2019年誕下小王的孩子,讓丈夫無法接受,憤而提告。

據丈夫表示,婚後妻子與小王搭上線後,便對家庭不聞不問,在2019年2月在懷上小王孩子的情況下離開家中,與小王私奔。2個月後妻子便生下孩子,讓丈夫痛苦不已,決定向這對男女求償60萬元。
小王與妻子承認婚外情一事,但小王無奈表示,早在2019年11月時就進入監獄服刑,近期雖然出獄,卻因前科問題僅能以打工維生,所以無法負擔巨額賠償金。法官最後認定小王與妻子的行為都具備破壞家庭的要素,斟酌雙方財力狀況下,認為2人應賠丈夫4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延伸閱讀】
他外遇離婚沒錢花!帶小三回家「撕離婚協議書」…怒逼前妻「3人行」:這樣賺錢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