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張姓男子在蝦皮網站向大陸買家購買睡蓮培養土,並以「RING」進口品項透過空運來台,在桃園機場通關時,經台北關人員開箱查獲,因「土壤」屬《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定不得輸入物品,遭送辦。台中地檢署以張男坦承犯行、表示悔悟,且犯罪情節輕微,而予以緩起訴處分、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
緩起訴處分指出,張男在2018年11月透過蝦皮網站向大陸買家購買種植睡蓮的培養土,買家委託航空貨運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申報貨物名稱「RING」進口,重量為4.8公斤,企圖掩飾將土壤進口台灣。
在桃園國際機場通關時,台北關人員進行開箱查驗,發現內容物其實是「土壤」,根據《植物防疫檢疫法》第15條規定,土壤屬於不得輸入物品,由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送辦。
檢察官審酌張男坦承犯行,並表悔悟,且所生危害非鉅,認為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緩起訴期間為1年,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
中時 陳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