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沒禮讓行人太可惡!台南日前發生一樁汽車在左轉時,沒禮讓行人先過,因而發生撞到人的交通事故,台南市第一分局文化派出所所長顏旭志表示,已受理民眾的檢舉,經查證違規屬實!
車禍發生當下畫面。(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顏旭志表示,網友po網檢舉的影片中,正走在行人穿越道的民眾,被正要左轉的汽車撞上,本案已經受理民眾檢舉,經查證違規事實屬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2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而網友的檢舉影片中,全案發生在112年1月6日上午11時56分許,在台南東區榮譽街、崇明路口發生,被拍到的違規影像相當清晰,顏旭志所長也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在路口及行經行人穿越線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遇有行人穿越路口時,都應該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共同維護安全用路環境,防制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