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侑芯謀殺案」黃明志馬國投案最新!律師解析:我國政府有權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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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警方目前已將網紅謝侑芯暴斃案,定為謀殺案方向偵辦,黃明志在今(5日)凌晨主動到警局投案,而謝侑芯是中華民國的國民,我國政府是否有權對他提出司法追訴,律師劉韋廷提出專業解析。

黃明志5日凌晨現身警局到案說明。(圖/翻攝黃明志臉書)

回顧全案,發生後馬國警方先以持有、施用毒品偵辦,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更在昨天宣布,全案改以謀殺案罪名偵辦黃明志昨天竟關機失聯,也遭到警方發布通緝。

黃明志在多名友人陪同下抵達警局。(圖/翻攝《中國報》)

而在今天凌晨1點多,黃明志突然現身,在朋友們陪同到警局投案,進去以前還先拍影片發限動,他附上的文章寫道「會全力協助警方調查,給社會大眾和死者家屬一個交代」、「我不會逃,之前7次通緝令都是我自己主動去報到,不曾逃過。」

黃明志同時貼文。(圖/翻攝黃明志臉書)

而死者謝侑芯是中華民國的國民,雖然在案發地點在境外,但我國政府是否有權對黃明志提出司法追訴,律師劉韋廷解析,若外國人在境外對我國國民犯下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罪行,台灣擁有刑事管轄權。即使在國外受審並服刑,台灣仍可依法起訴與審判,但會依其在國外受刑情形,斟酌是否全部或一部免除其刑之執行。若涉及殺人罪,依台灣法律最重可判處死刑。

劉韋廷進一步指出,如果最終認定黃明志涉及殺人等重罪,馬來西亞審完不代表結案,服刑完畢後我國可以請求引渡,或當事人一入境台灣,就能依法拘提、起訴、審判、執行,「司法不會因為地點不同就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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