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檢署偵辦非洲豬瘟案,搜索案關養豬場經營者陳姓父子、台中市養豬協會陳姓及蘇姓司機之住居所等4處遭,並約談4 人到案說明。中檢今(4)日表示,經檢察官偵訊後,認定案關養豬場之被告陳姓父子共同涉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今日凌晨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中地檢署指出,為持續釐清台中市梧棲區某養豬場檢出非洲豬瘟核酸陽性案之相關事實,於昨(3)日由賴謝銓、郭逵、林思蘋、康存孝、翁嘉隆等 5 名檢察官,率同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清水分局及本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持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下稱台中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對被告即案關養豬場經營者陳姓父子、台中市養豬協會陳姓及蘇姓司機之住居所等共計 4 處執行搜索,並約談上述被告 4 人到案說明。

中檢表示,經檢察官偵訊後,認定案關養豬場之被告陳姓父子共同涉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程序,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業於今日凌晨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台中市養豬協會之陳姓及蘇姓司機 2 人則經檢察官訊後諭知請回。
中檢強調,為阻止動物疫病傳播、確保公共衛生及農牧業免受衝擊,堪為當務之急。檢察機關將持續與中央及地方檢疫、司法警察及相關部門協力合作,依循法律程序縝密蒐集事證,務求儘速還原事件全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與國家農牧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