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版《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於114年12月30日正式實施,電信三雄同步執行「史上最嚴格」換補SIM卡措施。新規要求民眾若SIM卡遺失,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方能補卡;若SIM卡損壞則須出示舊卡,引發外界批評為「擾民、擾警、擾業者」的三擾政策。

根據新規內容,換補卡及換號服務門檻大幅提高。SIM卡損壞換卡須出示舊卡,eSIM從舊機轉移至新機則須出示購買證明;若手機為獲贈取得,亦須提供贈與證明。以尾牙抽中新手機為例,民眾若要將eSIM卡從舊機移轉至新機,在無法出示購買證明的情況下,須請公司開立贈與證明。若為親友間饋贈,則須請贈送者提供購買證明,證明手機經正常程序取得。
SIM卡遺失的補卡程序更為繁複。過去民眾僅需至電信門市出示雙證件即可補卡,新制實施後須先至派出所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辦理。電信門市人員透露,新規上路後已被客訴不斷,「客人手機不見,急著來買新手機、補發新SIM卡,現在都不能做,只能叫他先去派出所報案再來。」面對客人現場發飆,門市人員無奈表示「要罵去罵NCC」。
有網友在巴哈姆特論壇分享親身經歷,表示因意外失火導致手機燒毀,前往門市補卡時被告知須提供損毀照片或報案證明,即使本人攜帶雙證件到場仍無法補辦。該網友質疑,本人加雙證件都已到場,自己的門號卻無法自由支配;且即便補發新卡,舊卡也會自動失效,不解新規究竟在防範什麼。

電信業者透露,新規正式上路前已多次向NCC反映,相關規定明顯不符運作實務,必定引發民意反彈,更會加重基層員警業務量,但NCC為交出打詐成績仍決定執行,業者只能照辦。
除換補卡規定趨嚴,換號服務亦有新限制,須符合「換回原號」、「無法註冊」或「騷擾」等三項條件並提供證明資料方可辦理。民眾若單純因不喜歡現有門號而想更換,或想改用黃金門號,已無法如過去直接付費換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