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因涉詐領助理費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士林地院今(8)日開庭,陳怡君坦承犯行,哽咽聲稱「我不是貪心的人,我不是為了貪污」,是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挪用公費填補缺口。同案7名被告中,僅涉嫌提供每月4萬元顧問費的建設公司胡姓董事長否認犯罪,其餘6人均認罪,全案訂於明年1月12日宣判。
檢方調查,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饅頭」張惠霖涉貪污455萬元,其中陳怡君在擔任北市議會第13屆、14屆議員,張惠霖從2020年間起擔任其公費助理,兩人利用洪姓、賀姓及張姓等3名親友當人頭詐領助理費384萬8568元,張惠霖將錢漂白後存入親友帳戶支付房租及買股票。
檢方另查,品嘉營造胡姓董事長、及其關係企業品喜建設高姓總經理,以顧問費名義按月匯款至張惠霖戶頭,共行賄70萬5894元,陳怡君則協助向台北市政府關說施壓,加速建照等品項的申請進度。
陳怡君今日前往士林地院出庭應訊,她在法庭上強調自己認罪並深知錯誤,犯案並非貪財。陳怡君說,自己從政目的並非為了賺錢,起因在於服務處經營困難,以辦一場造勢活動為例,就需花費40至50萬元,但政黨補助僅3至5萬元,資金缺口相當龐大。
陳怡君表示,自己的初衷是把服務做好,而非貪污牟利,「如果我是為了賺錢,就不會叫家人把房子拿出來當服務處、少賺租金補貼,我真的不是貪心的人」。陳怡君更強調,犯罪所得已繳回,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
辯護律師補充,陳怡君在北市議會擔任議員2屆任期,自付支出就高達1400萬元,遠非本案金額可以,顯見她並非享樂型或貪污型犯行者,純粹是因開銷過大、入不敷出才犯下錯誤。希望法院能衡酌期望往表現、態度與經濟背景,給予緩刑。
另外,辦公室主任「饅頭」張惠霖也在庭上認罪,語氣沉重地說,「我對錢沒有概念,但我承認錯誤,願意承擔」。張惠霖也重申,全數款項均用於公務,並未落入私人口袋。

全案一共有7人遭起訴,除了陳怡君和張惠霖外,張惠霖的三弟媳和胞姊也認罪,坦承將帳戶交給張惠霖使用,並不知悉助理工作內容且無犯罪所得,全案僅嫌提供每月4萬元顧問費的建設公司胡姓董事長否認犯罪。合議庭諭知辯論終結,訂於115年1月12日下午3點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