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領到一半人走了?勞保局曝遺屬「兩招」自保拿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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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先生擁32年勞保年資,憂心領年金期間身故權益受損。勞保局指出,符合條件遺屬可請領遺屬年金,或選擇請領一次老年給付扣除已領年金後的差額。

有民眾憂心領年金期間身故權益受損。對此,勞保局也做出回應!(AI生成照/中天新聞)
有民眾憂心領年金期間身故權益受損。對此,勞保局也做出回應!(AI生成照/中天新聞)

勞保局指出,若簡先生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依規定前15年的保險年資每滿1年給予1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則給予2個月,雖然32年的年資計算下來高達49個月,但受限於法定上限規範,最高仍只能以45個月計算。

以簡先生最高投保級距的月平均投保薪資4萬5800元進行試算,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總額為206萬1000元。相對地,若簡先生改選擇按月請領老年年金,其32年年資則能全數採計,按每年1.55%的所得替代率計算,每月可穩定領取2萬2717元的老年年金。

有民眾憂心領年金期間身故權益受損。對此,勞保局也做出回應!(AI生成照/中天新聞)
有民眾憂心領年金期間身故權益受損。對此,勞保局也做出回應!(AI生成照/中天新聞)

針對民眾關心的身故遺屬保障,勞保局舉例表示,假設簡先生在領取勞保年金7年後不幸身故,這段期間他已累計領取190萬8228元的年金給付。

此時,若其遺屬符合法定條件,可選擇請領原領年金半數(50%)的遺屬年金,每月領取約1萬887元;若遺屬不希望或不符合按月領取遺屬年金的資格條件,亦可選擇一次領回差額金,這項選擇不受遺屬年金資格條件限制,由一次請領總額206萬1000元扣除已領取的190萬8228元後,遺屬仍可請領15萬2772元的差額金,讓勞工多年的投保權益獲得完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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