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中高齡二度就業 市府提供獎勵金最高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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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推出「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支持退休中高齡勞工再就業,只要工作滿6個月,最高補助1萬8000元,藉此促進中高齡勞工就業成功。

民眾至銀髮人才服務據點進行就業諮詢。(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只要設籍台中市、年滿45歲,且經評估符合資格者,向就業服務站或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媒合推介工作,每月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投保薪資為第6級距(3萬3300元)以下且符合勞基法基本工資的規定,在同事業單位工作滿30日、90日、180日即可申請就業獎勵每月3千元,滿6個月最高可領1萬8000元。

離開職場近2年的林先生指出,為尋找長期穩定的正職工作,看到新聞報導台中市設有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後,便前往尋求就業協助,透過就業服務員運用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就業獎勵方案,順利推介到百貨賣場工作,目前穩定就業1年以上,雇主非常滿意林先生的工作表現,未來將晉升其為小組長繼續打拚。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說明,為協助企業與求職者順利媒合就業,台中市針對青年、二度就業婦女、弱勢求職者、中高齡者、高齡者等對象推動相關獎勵方案,求職朋友可向台中就業服務站、豐原就業服務站、沙鹿就業服務站、各就業服務台及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及就業諮詢,相關規定及申請表單可至就服處網站(https://gov.tw/M6N)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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