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上男下」代表合意性交?惡男輪姦少女逆轉判有罪定讞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8/06/22 12:11 分享: 高雄劉姓、葉姓男子3年前輪姦16歲的高職女生,過程中劉男還以手機拍下少女被葉男抱起「女上男下」的性愛影片,一審認定是合意性交判處無罪,二審佐以其他證據將劉、葉改判8年半、7年半,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一審以性愛影片就認定非性侵案,但二審認定該影片只有36秒,但輪姦過程共15分鐘,不能以該性愛影片做為無罪的唯一證據,且案發後少女離開飯店與被告沒有交談,且立即向親友告知被性侵等證據,認定被告輪姦少女。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