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瓦斯男毒駕肇事無保請回惹議!檢方抗告今逆轉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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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江姓瓦斯工毒駕載瓦斯桶肇事,法院原裁定無保請回引發譁然。彰檢火速抗告成功,今(8)日重開羈押庭,法官終裁准預防性羈押,當庭上銬收押。

江男毒駕載運瓦斯桶肇事,法院竟裁定無保請回,彰檢對此火速提出抗告,8日裁定羈押。(圖/翻攝畫面)
江男毒駕載運瓦斯桶肇事,法院竟裁定無保請回,彰檢對此火速提出抗告,8日裁定羈押。(圖/翻攝畫面)

回顧案情,5月30日上午10時20分,39歲的江男駕駛載運10桶大型瓦斯桶的小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時,突然恍惚失控,撞擊路旁停放的小客車,造成兩車毀損。民眾當場將人車攔下並報警,員林警方到場後察覺江男神情詭異,以唾液快篩檢測,發現江男呈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車上查獲持有依托咪酯電子菸等物品。

載有10桶瓦斯的小貨車失控撞毀路邊車輛,警方到場發現江男神情恍惚。(圖/翻攝畫面)

彰化地檢署查證江男有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紀錄,去年並有毒駕前科。檢方認為其以駕車運送瓦斯桶為業,近年卻反覆施用毒品,毫無尊重他人生命財產之意識,且具有反覆實施之虞,遂向法院聲請依「預防性羈押」。

經過審理,法院態度轉折,正式裁准將江男預防性羈押,法官當庭簽發押票,由法警將江男上銬,直接送往看守所執行羈押。(圖/翻攝畫面)
經過審理,法院態度轉折,正式裁准將江男預防性羈押,法官當庭簽發押票,由法警將江男上銬,直接送往看守所執行羈押。(圖/翻攝畫面)

然而,彰化地方法院原任法官認檢方證據不足以證明江男吸毒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也無具體事證顯示有反覆施用之虞,裁定無保請回。此裁定引發各界痛批司法縱囚、無視公共安全。彰化地檢署對此決定不服,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於6月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方法院重新審理。彰化地方法院於6月8日重開羈押庭,院方依規定換新任法官,檢方則原班人馬蒞庭全力攻防。經過審理,法院態度轉折,正式裁准將江男預防性羈押,法官當庭簽發押票,由法警將江男上銬,直接送往看守所執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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