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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名女大生到壽司郎用餐時,竟將寵物「守宮」放到店家的盤子上稱是「壽司胖胖包」,遭到網友砲轟。今(24)日台灣壽司郎表示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究責,而元智大學也發出3點聲明。
有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在IG限時動態看到某大學的學生將寵物守宮帶進壽司郎用餐,還將守宮放在盤子上,直言:「只有我覺得在吃壽司的店這樣玩爬蟲類很噁心嗎?還上傳動態讓其他人更不想去這家壽司店!」貼文一出,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怒轟:「超噁,還放在公用的盤子上,超級髒沒衛生。抱歉,我覺得守宮很像壁虎,所以我覺得超噁」、「好沒衛生」、「這什麼噁爛蟲,噁心死了,嘔嘔嘔」、「去餐廳怎麼可以把寵物放出來」、「有夠噁,超沒水準」、「好噁,哪間壽司郎,先講一下,至少我不想要去到那間分店」、「盤子要是沒洗乾淨,怎麼辦」、「跟之前醬油對嘴喝的日本屁孩有87%像」。
對此,台灣壽司郎也透過律師發聲明表示,近日接獲反應,有消費者來台灣壽司郎分店消費時,未經告知,私自將其所飼養之寵物帶至餐廳內,並有不當之用餐行為及拍攝照片發布社交平台,引起他人截圖在網上流傳。
台灣壽司郎強調,該消費者之行為,已經引發餐飲衛生之疑慮,並且造成本公司聲譽受損。目前台灣壽司郎所有分店已加強餐具之清潔消毒,確保用餐安全無虞,並且已經掌握該名消費者的相關資訊,就該消費者個人行為所造成商譽受損及其他損害,擬將採取法律行動追究責任。「本公司目前已尋求法律平台協助,後續將採取法律途徑,以維護消費者與本公司權益,特此聲明。」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也呼籲,食品安全衛生有賴全民共同維護,消費者如攜帶寵物至餐廳用餐,應約束寵物於寵物包、寵物袋中,避免落地或放置於餐桌,更不應置於食品容器具上。
林冠蓁表示,儘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針對餐飲業者,要求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安全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如查獲未落實,或食品業者未規範寵物已至進入食品作業場所,依法可要求負責廠商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得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處6萬至2億元罰鍰。「但消費者仍應妥善約束其飼養之寵物,勿使其影響餐飲衛生」。
元智大學稍早也發布3點聲明:
有關媒體新聞報導,學生於校外知名餐廳用餐,因個人用餐行為導致引發食安疑慮,造成民眾不便一事,本校聲明如下:
1.元智大學一向辦學嚴謹,重視學生的品德教育及衛生安全教育,如接獲新聞報導或民眾投訴,皆秉持公平、公正之原則審慎處理。
2.本校學生在校外如有違反新聞報導所述事件,將依校規處置,並要求學生向受害商家致歉。
3.元智大學會持續加強學生品德教育及宣導衛生安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