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PU廠甲苯超標24倍!空污技師虛偽登載 檢求處沒收658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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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與彰化地方檢察署等單位,查獲彰化縣濱海產業園區某PU合成皮製造業者涉及申報不實逃漏空污費,且排放的甲苯有害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限值。彰化地方檢察署於7月10日偵結,將涉案業者及簽證技師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刑法詐欺得利及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提起公訴。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運用科學儀器查核空污防制設備效能。(圖/環境管理署提供)

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運用空品感測物聯網大數據及分析環保系統事業申報資料,經歷時一年釐清犯罪相關證據後,發現該業者有不當排放揮發性有機廢氣並逃漏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情事。經報請彰化地方檢察署,由國土組周佩瑩主任檢察官及鄭羽棻檢察官指揮偵辦,查獲業者除以短漏報原物料之典型手法逃漏空污費外,亦明知製程使用含大量甲苯及丁酮等揮發性有機物樹脂塗料,卻蓄意登載製程採用水性環保樹脂塗料。

該業者並設置無法有效處理甲苯的洗滌塔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排放的甲苯有害空氣污染物超標24倍,已逾排放限值,為全國首例排放超限甲苯有害廢氣環保犯罪案。檢察官將公司法人、公司負責人及從業人員等5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處沒收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犯罪所得6,583萬餘元。

環管署執法人員查核空污防制設備運作狀況。(圖/環境管理署提供)

經環境管理署環境執法組與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深入分析,業者於申請固定污染源許可證時,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由環境工程技師辦理簽證,惟該簽證技師卻為業者之利益,製作不實之簽證底稿、未實際查核即逕予簽證,已違反技師法及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規則所定應盡之查核義務。

該簽證技師經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後,依刑法第215條、216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並從重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為全國首案。環境管理署亦將移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懲戒委員會審議,決不寬貸。

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圖/環境管理署提供)

環境管理署指出,現行空氣污染防制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為提升許可申請審查效率,以行政與技術分工為原則,規定申請文件經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者,核發機關得免審查,此係主管機關基於對技師專業判斷之信賴而為之制度設計。因此技師應善盡實質查核及專業把關責任。

環境管理署強調,呼籲簽證環保許可證之執業技師,簽證絕非形式簽署,而應負擔相應法律責任,請務必恪遵專業倫理,善盡簽證責任,共同維護技師簽證制度公信力,守護環境品質及全民健康。

環管署執法人員查核製程原物料。(圖/環境管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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