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到憂鬱!實習醫遭專科醫手術刀刺傷「患者有愛滋」 法院判賠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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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去(2023)年發生一起醫療疏失,一次口腔病理切片檢查時,實習醫師的手指意外被專科醫師的手術刀刺傷,患者竟然是愛滋帶原者,實習醫師因害怕感染愛滋而患上憂鬱症,法官審理後判專科醫師應賠償5萬元。

高雄去年發生一起醫療疏失,一次口腔病理切片檢查時,陳姓實習醫師的手指意外被蘇姓主刀醫師的手術刀劃傷,從而陷入可能感染HIV病毒的恐慌。(示意圖非當事人/pexels)

據了解,這宗醫療疏失發生於去年1月16日,蘇姓醫師是高雄某大醫院癌症研究中心口腔顎面外科專科醫師,陳姓實習醫師跟著蘇醫師對病患進行切片病理檢查時,實習醫師的左手放在病患口腔內時,主刀的蘇醫師未注意,不慎刺傷陳姓實習醫師的左手食指第二節。

事後,陳姓實習醫師和病患依規定至醫院的「職業及環境醫學科」進行醫學檢測,沒想到病患檢測後竟出現愛滋病毒(又稱HIV病毒)、病毒性肝炎陽性反應,實習醫師得知此檢測結果後,即陷入可能感染愛滋病毒的恐慌中,壓力不斷增大直到將其壓垮,最後因心理病況嚴重而求助於精神科,經診斷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適應障礙症。

陳姓實習醫師認為蘇姓醫師在口腔病理切片檢查過程中的疏失,導致他精神上承受了莫大的痛苦,因此到法院提告,向蘇姓專科醫師請求精神慰撫金5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法官審理後認為,主刀的蘇姓專科醫師坦承犯行,但他在案發時不知道病患是愛滋病帶原者,經審酌雙方的學經歷、收入及資產,及專科醫師的犯後態度、過失情節等,法官認為蘇姓醫師的行為的確造成陳姓實習醫師身體權受侵害,因蘇姓專科醫師的過失行為導致陳姓實習醫師接觸HIV病毒,導致他感受到高度精神壓力等,判蘇姓醫師應賠償精神慰撫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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