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這麼好騙?高雄女通緝犯遭判8年 假證件、護照躲18年成功撤銷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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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法律跟人員辨識的漏洞!高雄有位女子被判8年6個月,沒入監服刑變成通緝犯,她的父親竟幫她弄了假證件、假護照,讓她躲了18年,還讓通緝因此超過時限被撤銷。

高雄一位女通緝犯,竟然靠假證件、假護照躲18年最後成功讓通緝被撤銷。(圖/翻攝畫面)

據全案的判決書資料,整起事件始於嫌犯王姓女子,在2003年涉犯「非法輸入化學合成麻醉藥品」罪,被判8年6月,她沒入監服刑被通緝,王女的父親竟想到怪招,他發現家中請的看護楊女跟女兒的外貌略有神似,年齡也相仿,竟收養楊女,然後叫她改成跟女兒一樣的姓名,接著利用「楊女」的新身分辦身分證跟護照,而這些證件申請時竟用自己女兒的照片附上,就這樣拚湊成另一個新的「王女」。

而身分證雖在沒有遺失的狀況下無須補發,但護照卻有10年期限,王女還不忘重施父親的故技,請旅行社代為辦理換發新護照成功,直到2020年間,她被通緝的時限已過,最後竟得以躲掉服刑8年半的命運。

不過雞蛋再密也有縫,2021年她竟然想改名重辦護照,被外交部南部辦事處人員察覺照片有異,據此函請警方調查,檢警因此查出,王女在2012年起至2016年間,持假護照成功出入境39次,短則當日出入境,長則4至5天。

她因此被起訴,全案由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被告自知遭通緝,多年來竟使用假護照出入境達39次,還因此脫免8年6月徒刑,依受禁止出國處分而出國罪、冒名使用他人護照罪,一罪一罰共39罪」判她各處7至8月徒刑,合併應執行3年徒刑。

而被王父收養、改姓名供王女辦假證件、假護照的楊女,則被依涉犯交付護照供冒名使用罪,判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王女不服上訴,全案二審進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認定「被告雖非法出入境39次,妨害護照管理使用正確性,擾亂國際往來秩序,並漠視台灣司法暨邊境管理公權力」、「但每次出境僅1天或多天不等,期間甚短,顯見並無逃亡動機,且被告目前因罹患肺腺癌,有持續治療必要。」

而二審法官也認為「被告發後還有持續擔任志工、認養無維持生活能力老人等,可認為有盡力彌補過錯之意」,最後將一審判決撤銷,改判她1年6個月,還可易科罰金,王女的「神鬼認證18年」假冒身分之旅最後可以用罰錢換免關,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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