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饅頭」張惠霖涉詐領助理補助費,遭士林地檢署指控涉貪455萬元,兩人羈押後日前遭裁定延押,兩人抗告到台灣高等法院,高院今(12日)創下首例,撤銷原裁定未發回原審更裁,而是自為裁定交保,其中關鍵,即在於高院認定兩人沒有串證新事由,原審認定有誤。

據士林地檢指控,陳怡君擔任北市議會第13 屆、14屆議員,張惠霖從2020年間起擔任其公費助理,兩人利用洪于涵、賀璽及張家蓉等3名親友當人頭詐領助理費384萬8568元,張惠霖將錢漂白後存入親友帳戶支付房租及買股票。
檢方另查,品嘉營造董事長胡偉良、及其關係企業品喜建設總經理高明義,以顧問費名義按月匯款至張惠霖戶頭,共行賄70萬5894元,陳怡君則協助向台北市政府關說施壓,加速建照等品項的申請進度。
陳怡君、張惠霖原獲士林地院交保,但士檢抗告成功,士林地院於2025年2月20日更裁,兩人遭到羈押,6月3日士檢依貪污罪嫌起訴兩人,士林地院裁定繼續羈押。
士林地院審理本案期間,兩人雖已認罪,但仍認兩人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且所涉罪名最輕本刑5年以上,因此8月底裁定,自9月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陳怡君、張惠霖兩人不服延押裁定,提出抗告,經高院合議庭罕見提訊兩人後,評議認定無串證新事由,原審認定有誤,因此創首例自為更裁陳怡君交保100萬元、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張惠霖交保50萬元;兩人均須科技監控,每天辦理手機報到。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