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貪女警「賓利姊」合計遭重判12年!偽造三聯單、索賄被斥「踐踏警察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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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新北地院今(16日)依涉犯《個資法》、貪汙索賄、偽造文書等罪,將涉貪、洩密的前女警「賓利姊」邱薏瑄,數罪併計合共重判她12年有期徒刑。

貪女警「賓利姊」遭重判12年。(圖/翻攝畫面)

檢警偵辦時也發現,邱薏瑄透過在詐團工作的男友牽線,認識他的「同事」鍋男見面談合作,表示願意幫他「私吞上游的1千萬詐騙款項」,郭男表示會拿30萬出來答謝,換取邱薏瑄幫忙製作不實的「擊落三聯單」(即內容不實的搜索扣押筆錄)來騙詐團上游高層說「千萬款項都被警方查扣了」,藉此把錢通通A下來。

但邱薏瑄對30萬的報酬卻不滿足,想了想改口要「七三分帳」,要郭男加碼給出1千萬的3成,即3百萬當報酬,合作最後破局,邱薏瑄被調查時坦承有跟詐團勾結,但否認「擊落三聯單」索賄一事,不過檢方認定邱薏瑄跟男友,跟詐團成員郭男,已涉犯《個資法》、貪汙違背職務索賄、行賄等罪。

3人被起訴後,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被告身為警職公務人員竟知法犯法,踐踏警察人員之專業與操守,毀壞公務人員之清廉形象,犯罪所生危害非輕,且就違背職務要求賄賂罪部分始終否認」今宣判邱薏瑄涉犯違背職務要求賄賂罪、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並褫奪公權7年。

而她涉案部分得易科罰金部分為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共7罪、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共5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加上必須入獄服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的11年,一共12年的重刑等著她去面對,全案仍可再上訴,若有更進一步的消息,《中天新聞網》會為您持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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