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為因應總統賴清德今年3月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正積極展開軍法官招募工作。據國防部法律司長沈世偉中將表示,國軍103年時還有300多名軍法官,但經過離退及未有效補充後,目前僅剩100多名具資格的軍法官,缺額達百人以上。

為恢復審判能量,國防部最新軍法官招募簡章顯示,招募對象除了現役軍官及未役青年外,更擴大至備役軍官。三類人員的報名資格相同,須具備律師考試、司法事務官考試、檢察事務官考試或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法制類科及格資格,或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法律學系或法律研究所畢業。
在年齡限制方面,現役軍官須為45歲以下,備役軍官上尉40歲以下,後備役中、少尉以下35歲以下,未役青年則為32歲以下。報名截止日期為今年5月29日。國防部對此次招募極為重視,甄選會由副部長擔任召集人,成員包括常務次長、法律事務司司長等高階主管。
現任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過去軍審制度確實不被人民信任,現在重新打造的軍事審判制度,將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及公平審判原則。國防部已擬定《軍事審判法》五大修法方向,包括限制軍事審判案件於軍人職務上犯罪、制定相關組織法,以及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等法規。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軍事審判制度將僅適用於現役軍人,若共犯為退伍軍人或平民則不在審判範圍內。國防部與法務部於5月23日共同舉行軍法三策新書發表會,透過具體個案深化檢方與軍方在軍事案件、軍紀議題的認知,為即將恢復的軍審制度做好準備工作。